22位农民工的欠薪,法院这样执结助力脱贫
几百、数千元,数额虽小
但对于农民工兄弟,特别是贫困户,其影响又很大
群众利益无小事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人民法院坚持快立、快审、快执
坚决保障农民工及时兑现权利
近日,昔阳法院干警走进村庄,为农民工送上执行款,春耕之际领到薪水的农民工连连表示感谢,“谢谢法官为我们维权,真的太谢谢了!”据了解,同案领到薪水的22位农民工中,有12位是当地贫困户,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给他们生活处境带来一定改善,也体现出法院以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的赤诚情怀。
【22位农民工欠薪案,找准症结达成调解】
2019年3月,原告张某某等22位农民工经人介绍来到被告北京某环境技术股份公司昔阳项目部承建的建筑工地进行施工作业,期间承包被告公司工程的天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农民工的实际雇佣方,截至2019年8月,天津建筑工程公司拖欠22名农民工工资共计8万余元。原告张某某等22人多次追要无果后,2019年8月被告公司承接该债务,但一直拖欠未支付。无奈之下,张某某等22人诉至昔阳法院,请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
案件正值疫情期间,一方面是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一方面是农民工维权焦急的心情。因该系列案诉讼标的不大,为尽快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农民工拿到工资,昔阳法院迅速将案件转送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法院工作人员按照原告诉状中的被告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被告,后多方打听才找到该公司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但被告公司指派来的工作人员处处敷衍,只说向领导反映,之后便没回音。
考虑到被告是承建单位,应该和建设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以此为突破口可能会找到解决的办法。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找到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某集团昔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从法律角度为其剖析工资不兑付后带来的法律后果和被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存在恶意拖欠工资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并书面致函要求建设单位协助解决。隔空喊话,层层传导压力,最终建设单位负责人积极配合,几天后被告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同意协商解决。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稳妥执行兑现权益,上门发放助力脱贫】
协议虽已达成,但被拖欠劳动报酬的村民出于前几次追讨无果的经历,仍然心存担忧,怕最终落得一纸空文,便向昔阳法院执行局提出协助执行。案情虽然简单,22名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执行数额大都是几千元,有的仅几百元,但这些钱对于农民工来说也是不小的数字,关系到农民工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绝非小事。
该院执行团队长张玉岗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公司做其思想工作,电话约定好交款时间,并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到现场核对账目。因涉及当事人较多,该院执行局成立专门执行小组,3月27日这一天,有的干警负责测量体温,有的干警维持秩序,有的干警在诉讼服务中心窗口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有的干警帮助书写困难的申请人代办手续……一直到当天晚上八时,所有手续才全部审核整理完毕。
被执行人说,“此前因为疫情,我与法官不能见面,但我感受到了法官为兑现农民工权益的尽心,法官先后的调解工作也让我意识失信行为对企业发展造成的严重后果,冲着法官的工作态度,我也得还款。”随后,将全款如数转入法院执行款账户,并电话联系执行干警。因工作法定程序,执行款兑现只能再行择日办理。
鉴于大多数农民工来自同一个村子,因为该村子离县城路途较远,当事人年龄偏大,而且正是农耕时节,昔阳法院民事团队和执行团队共同组成互助小组入村为农民工办理执行款领取手续。至此,22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4天时间里全部执行完毕。
近年来,昔阳法院全面落实执行案件诉源治理和司法为民工作理念,注重通过诉前调解实质性化解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减少了执行工作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和诉讼案件。疫情防控期间,昔阳法院充分发挥部门联动、能动司法、高效配合、多元化解的执行审查机制,及时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梁慧杰
来源:晋中中院、昔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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